做到专人、专用消毒设备、专室.制售冷荤凉菜和制作含乳类冷食品制售冷荤凉菜和制作含乳类冷食品、专用消毒设备.,应具有冷荤间..、专用冷藏设备(依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应具有冷荤间.、专用工具. ,做到专人、专室、专用

答:(1)专人 固定厨师专门加工;(2)专室 即凉菜专用加工间,专室内不得加工其它食品,不得存放无关物品,室内设洗手池和出菜 窗口,装置空调,温度控制在20度以下;(3)专用工具 凉菜间内应备专用的刀、板、盆、

五专:制售冷荤凉菜和制作含乳类冷食品,应具有冷荤间,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海产品与其他肉类隔离。

凉菜配制的“五专”要求是指设立操作专间、专人操作和()。A.专用消毒设施、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施 B.专用食品原料、专用通风设施、专用冷藏设施 C.专用食品原料、使用专应工具、专用排水设施 D.专用消毒设施、专用通风

1.专人:固定厨师专门加工冷荤、凉菜;2.专室:专为加工冷荤、凉菜的冷菜间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严禁在冷菜间加工生食水产品和生牛肉。冷菜间应装有空调,把室温控制在二十五摄氏度以下;3.专用工具:冷

凉菜间的“五专”指的是:专室、专人、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凉菜(外文名:ColdDishes ),在饮食业俗称冷盘。它是具有独特风格,拼摆技术性强的菜肴,食用时数都是吃凉的,称之为凉菜。凉菜切配的主要原料大部分是

凉菜间的五专是指专人加工、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备。凉菜,在饮食业俗称冷荤或冷盘。凉菜具有独特风格,拼摆技术性强的菜肴,凉菜切配的主要原料大部分是熟料,因此这与热菜烹调方法不同。餐饮业凉菜配制

凉菜间的五专是指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食品安全设施应包括:消毒柜、保洁柜、冰箱、冰柜、紫外线消毒灯、防蝇灯、二次更衣间、隔油池、洗手池、垃圾桶、洗涤池、空调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

凉菜间:水池、商用冰箱、制冰机、操作台、置物架、紫外线消毒灯等。食堂一般不设置水吧台,酒店水吧台主意设备有:水吧操作台、工作台冰箱、榨汁机、沙冰机、奶泡机、咖啡机、开水器、台下式制冰机、台下式洗杯机、水池等

备菜间:操作台,水槽, 货架子等。(绞肉机、土豆去皮机、洗菜机等机械设备)凉菜间:切配(操作台、低温工作柜、台面立架),货架子,冰柜,制冰机,水槽等 热菜间:各种炉灶,打荷(操作台、拉门柜、热荷柜等),

一般酒店冷荤间必须设备有:更衣室,净手池,干手器,消毒液,紫外消毒灯,保鲜柜,冷冻柜,空调,口罩,手套,榨汁机,微波炉,操作台等。。。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凉菜区有哪些

墙壁、地面等的材料不吸水、不易积垢、易清洁;应设置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5、应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设施要符合要求。6、排污管道与食品处理区排水管道分设,且设置有防臭气水封。排污口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

第十条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 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 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

配备专用加工工具、冰箱以及用于加工工具、蔬菜洗消和洗手消毒的洗涤池;五百平方米以上餐饮业经营场所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

(8)熟食间(备餐间)应单独设立专间,在其入口处应设有洗手消毒设施的前室,熟食间内应安装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每一平方米2-3W),洗涤消毒池,专用熟食冷藏箱和带有明显标记的工具容器。5.饮食单位餐具数量应与就餐人数

垃圾箱、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10米以上;(2)经营干点、湿点的场地面积应分别不小于8、15平方米;经营饭菜的面积建议在50平方米以上;

餐饮业应设洗手设施的场所包括

一般酒店冷荤间必须设备有:更衣室,净手池,干手器,消毒液,紫外消毒灯,保鲜柜,冷冻柜,空调,口罩,手套,榨汁机,微波炉,操作台等。。。

凉菜间五专是指专人加工、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备。这条规定出自《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五条《卫生规范标准》的食品制售卫生部分。附食品制售卫生部分的其他规定:食品

厨房设备基本要配备:排风管道、排烟设备、连续油炸机、翻转锅、自动炒锅、刀板杀菌柜、米饭生产线、餐具浸泡槽、操作台、风力烤线、万能点烤箱、洗涤槽、洗涤盘、保管箱、储存柜、存放架、餐车、炊具五金架、杆、钩、餐具

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2、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3、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1、热厨区:燃气炒灶,蒸饭柜,汤炉,煲仔炉具,蒸柜,电磁炉,微波炉,烤炉;2、储藏设备:其分为食品储藏部分,包括常温和低温设备:平板货架、米面柜、打荷台冰箱、冰柜、冷库等,器物用品储藏部分调料柜、售卖工作台、

凉菜操作间需要有些什么设备

一般酒店冷荤间必须设备有:更衣室,净手池,干手器,消毒液,紫外消毒灯,保鲜柜,冷冻柜,空调,口罩,手套,榨汁机,微波炉,操作台等。。。

(4)专用消毒设备 凉菜间内应设有供工具、容器、手、水果、蔬菜消毒用的设备,但水果、蔬菜未经清洗,不得入凉菜间;(5)专用凉藏设备 凉菜间内应设足够的冰箱存放凉菜及所用原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987年4月1

1.预进间:即二次更衣时使用的小房间,里面有洗手星盆,水龙头要用肘动式,还要有更衣柜。2.灭蝇灯及紫外线消毒灯 3.独立空调,不能与饭店一起使用中央空调。4.三星盆,要有清洗、浸泡、消毒三项功能。

1、制作凉菜必须设置专间。2、专间门口须设置通过式预进间 3、预进间须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注意水龙头要非手动式的。4、专间内要有洗手池,专用消毒盒(装消毒液)、消毒用酒精,紫外线灯,独立空调(中央空调不行)

1、冷荤凉菜加工间达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要求,非专室人员不得进入冷荤凉菜加工间。2、冷荤间开展工作前进行不低于40分钟的室内紫外线消毒,消毒后进行记录。3、每周使用95%酒精棉球对紫外线灯管进行一次擦

凉菜间卫生设施清单 单位(盖章):□从业人员工作衣帽 □公共卫生间,洗手池 □紫外线灯 □排风扇 □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设施 □空调 □消毒柜 □食(饮)具清洗消毒间 □冷藏柜 □餐具保洁柜 □更衣间(男,女)

凉菜间的卫生设施必须有什么

一、冷荤凉菜加工间达到“五专”(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要求,非专室人员不得进入冷荤凉菜加工间。 二、冷荤间开展工作前进行不低于40分钟的室内紫外线消毒,消毒后进行记录,当室内温度低于20℃或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延长至1个小时)以保证消毒效果,消毒时人员全部退出,避免用眼睛直视灯管,不得在紫外线灯管下长时间停留。 三、每周使用95%酒精棉球对紫外线灯管进行一次擦拭,保持灯管清洁、无尘土、无油污,定期计算消毒灯的累计消毒时间,消毒时间累计超过800小时后及时更换新灯管,保证消毒效果。 四、进入冷荤间前在预进间进行二次更衣,将双手洗净,个人卫生符合标准要求。出冷荤间前在预进间先脱掉二更工作服,更换一更工作服。 五、室内使用独立空调,设温度计,室内温度控制在25℃以下。 六、切配加工凉菜前先将刀、墩等工用具及双手以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盛放冷荤食品的容器必须专用,工具、用具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木墩立式存放。用具柜内清洁,专室内不存放个人物品。 七、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应精选,未经清洗处理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及食品小包装以外的包装(纸箱、木箱等)不得进入冷荤凉菜间。三个水池分别标注洗涤、消毒、清洗,开关处(手动式)放置消毒小毛巾。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使用前在冷荤间再经清洗、消毒,消毒水池内壁水面高度标记清晰,消毒工序、药物配比浓度及效果符合要求。 八、酱卤熟食当日使用当日加工,冷盘食品当餐食用当餐切配,尽量缩短切配后的放置时间。在切配带包装的食品前,需先将食品包装清洗洁净后再开启使用,防止污染食品。重要活动时供食用的冷荤食品加工切配后应在无菌容器内冷藏留样48小时。 九、冰箱把手放置消毒小毛巾,并每天更换,清洗消毒,冰箱内存放的冷荤食品应放置在容器内,容器应加盖。定期进行除霜,擦拭冰箱内积水。 十、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蝇拍定位存放,做到室内无蝇、无鼠、无蟑螂。
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基本卫生设施要求 一、本《要求》适用于所有经营场所固定的餐饮业经营者,包括进行送餐的餐饮业经营者,也包括单位和学校的食堂,但不包括无就餐场所的集体餐食生产厂。 二、食品加工处理区各加工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有良好围护结构的室内,不得露天设置。建筑结构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和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应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交叉污染。 四、饭店、快餐店、饮食店、食堂应设置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设置)、烹调(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不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就餐等专用场所,在合理位置设置原料半成品储存、切配和备餐场所,根据需要设置食品库房和其他专用操作场所。 酒吧、咖啡厅、茶室应设置餐饮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就餐等专用场所。 进行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深海水产品等制作或集中备餐、送餐分装等直接入口食品短时间存放或处理操作的,应分别设相应专间。 五、加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深海水产品等制作或集中备餐、送餐分装等专间应为独立隔间。 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宜设有独立的空调机。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缓冲室。凉菜、裱花蛋糕制作、生食深海水产品专间应同时设有专用冷藏设施,需要可直接接触成品的饮用水的,还应设净水设施。 专间内外食品的传送应为可开闭的窗口形式,窗口大小应以可通过传送的食品为宜,不应过大。 各种专间的面积必须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加工凉菜专间的面积宜按下列要求确定:大型饭店30平方米以上,中型饭店15平方米以上,小型饭店5平方米以上。 六、食品加工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餐饮具、加工设备设施遭受污染。 热加工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七、食具清洗消毒间必须单独设置;除因材质等无法采用的外,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应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严格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以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结构应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需要,并保证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计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应设密闭式专用保洁柜,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工用具、容器。 八、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x,其它场所不应低于110lx。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 九、 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正上方,否则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以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十、运输食品的垂直电梯应按生、熟食品分别设置。 十一、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就餐座位150座的餐饮单位宜单独设置原料储存、粗加工、切配烹调等专用场地。 十二、厨房的切配烹调场地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根据加工的需要,厨房还须增加原料储存、粗加工场地、食具清洗消毒间等。 十三、厨房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不小于1:2,但经营快餐、点心店、咖啡厅、茶室和其他不制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火锅、烧烤)的厨房与餐厅面积之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小;烹调场所净高度不低于2.5米。低于2.5米但高于2米的,要有良好的机械通风; 十四、根据经营场所规模设置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就餐座位小于50座时,应设1个以下洗手设施;超过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备注: ※大型饭店是指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就餐座位500座以上,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为主要经营项目,即时加工制作的餐饮单位。 ※中型饭店是指经营面积在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150-500座,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为主要经营项目,即时加工制作的餐饮单位。 ※小型饭店是指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150座以下,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为主要经营项目,即时加工制作的餐饮单位。
保鲜操作台、三星水池、配菜架、一匹空调。还有更衣室的洗手池。这些是必配的
空调,灭菌灯,空气加湿器,温度计,灭鼠器,消毒设备(包括,洗手池,洗手液,消毒水,消毒池,),食品消毒水,高压喷枪。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二十四条 凉菜配制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要求。  (三)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四)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五)供配制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要加热的应按照本规范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进行再加热。 (七)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如果是路边餐的话,无需办理证件。如果有店面或者是餐饮行业,则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不是卫生许可证,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