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大于10平方米。小餐饮凉菜间面积需要设置独立的凉菜间,与就餐场所面积和就餐人数相适应,原则上应大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百分之十,最小不得少于5平方米。专间内如有窗户的应为封闭式,专间出入门应避免与厨房原料通道及餐饮 温度不得高于25℃。根据《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凉菜间温度不得高于25℃。同时,凉菜间还应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和符合要求的更衣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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